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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邀请评价公告
来源: 揭阳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 2023-12-25 浏览量: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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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阳市妇幼保健院诚邀有服务能力、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邀请评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包括保安(同时负责车辆管理)和绿化养护两个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80万元

3.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书》另附。

5.项目特别说明:

本次邀请评价只是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市场调查行为,被推荐供应商只作为本项目电子卖场网上议价意向供应商。

   二、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有关资料: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自行到揭阳市妇幼保健院免费获取《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书》《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报价书》。

   2.报价人参加评价时应按《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报价书》的格式内容提供有关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应将报价资料、公司资质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

   八、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料时间: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30止,(办公时间)到揭阳市妇幼保健院递交报价等有关资料。

   2.递交资料地点:揭阳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二楼总务科(医院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路以西建阳路北)

   九、评审方式

   揭阳市妇幼保健院组建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有关资料进行评价,本次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报价人资质、业绩及报价三个方面因素)。评价结果将一周内电话通知被选取的议价意向报价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663-8257504

 

 

揭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25日